男主:【早上好,女朋友。】

    简栗脸红红:【嗯。】

    男主:【今天去公司吗?】

    公司?

    简栗蓦地顿住,涌入的记忆中,昨晚在会所的画面浮现出来。

    她抿住唇,想了想,随即坚定道:【去。】

    男主:【好,我在楼下等你。】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恋爱第一天,男朋友来接自己上班,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事。

    简栗精心打扮,用眉笔将眉毛画得浓一点,睫毛刷得浓密卷翘一点,涂上柔雾色口红,抿抿唇,再将发梢用卷发棒微卷,做出自然蓬松的效果。

    都说只有懒女人没有不爱美的女人,简栗凭借自己年轻皮肤好,除了上直播需要化妆,平时大多数时候都是素颜。

    这一有了男朋友,懒癌治愈了,不仅在脸上下功夫,更在衣柜里挑衣服,把衣柜翻了个遍,最后挑出国庆前新买的那套白色薄毛衣搭配浅蓝色内衬羽毛纱裙。

    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,千诗吟昨晚没有回来,直接在酒吧休息了。简栗觉得她每晚要忙到凌晨,就算酒吧离公寓近,不回来也是好的。一方面是可以多休息些时间,不用来回跑,另一方面是一个女孩子深夜回家,总归不安全。

    她走出卧室,把门关上,朝千诗吟的房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没有人在。

    和岑寂北在一起的事看来只能等人回来了再说。

    想到那个男人,她惊觉自己花了好长时间打扮,心道坏了,万一等急了怎么办,不再逗留,越过客厅走到玄关,穿上白色格网单鞋挑了个小巧的刺绣包包,背上出门。

    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五秒钟。

    有了男朋友,这心境啊都变得不一样了。出了门,简栗小跑着下楼,临到大门口,紧急停下来,理理发型和毛衣的下摆,再款款走出去。

    早晨的温度比较低,晨风拂过脸颊,丝丝的凉意。

    “阿嚏——”简栗忍不住打了个喷嚏,毛衣圆领露出来的一小片肌肤受到侵袭,冒出细小的疙瘩。

    见状,靠在车边等待的岑寂北大步上前,把外套脱下来:“怎么穿这么少?”